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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根梦园之法律篇

29 juin 2006

跟我学考工业产权法

跟我学考工业产权法

如果按照法国“八股文”之格式先解释题目的话,应该这样解读:跟龙行天下用法语学习、备考和通过工业产权法。

先说说我的情况,大家知道我听力极差,所以一个学期(甚至几年来)下来也没听出个道道儿来。本来想硬着头皮去看书,结果不看书我本来还明白一点儿(按中文),越看却越糊涂了(用法语);再加上课程多、时间紧,平时虽然借了笔记但根本没时间去消化。就这样,一直等到考试前,鉴于海关法的成功经验,我决定还是给出三天时间来复习工业产权法,强压着自己认读笔记,没想到坚持下来的结果竟是如此令人惊喜。因为三天时间虽然超强度复习,但毕竟时间有限,还不能做到完全把握。

跟海关法一样,是口试,当场抽题。今天我是第二个,首先题目就抽得比较好:谈谈职业发明的情况。这部分是我本来复习得比较好的,再加上以前中文法律的知识,所以一拿到题目我就心中有数了。虽然我听力极差,但我的语言组织能力超强,所以10来分钟的准备时间,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成竹在胸了。

第一,发明的种类:独立发明、职业发明、公务发明(好像跟中国的不完全一样,等有空再来详细比较)——老师一听我的introduction就频频点头。

第二,所谓职业发明,即……。而国家对职业发明的情况,又分两种情况:完成任务和非完成任务。但不管是不是为完成任务而发明创造,精神权(droit moral)都归发明人(créateur)所有,区别在于物质权(droit patrimoin)。

第三,完成任务的,如果有合同就依合同;没有合同的,法律一般认定发明人为专利权人,但业主有权利用开发。不是完成任务而利用企业的条件(比如资料、机器、相关知识等)完成的发明创造,由必明人申明专利,但业主在给予一定补偿的条件下,可以开发利用。

第四,当然,我们谈论的都限于工业产权以内,如果是软件等,则应该归于著作权法。

我自认为我的回答比较完满,但更精彩的还在后面。

抽到的题目答完之后,老师又问:能不能谈什么是创造性?

按照课堂讲义:新的产品;现有产品或者方法的重新组合;不广为众知。第三点让我想了关天才想起来,因为跟专利权的三大特点混起来了。我看老师说不对,我就一边想着一边瞎讲,结果突然被我想到了,老师听了比我还高兴:“Bravo!”

其实,到这里应该要结束了,可是老师还意犹未尽——我今天的表现绝对超出他的想像。于是他又再来一题:有没有超工业产权的现象?我虽然猜出大概意思,但当时还是听得不是很明白,要求老师又解释了一遍。等完全明白之后,我高兴死了,哈哈,这不就是我们的辩论题目吗?——工业产权保护的利弊。

首先,工业产权虽然作为一项物权受到保护,但如果出于公共利益需要,还是可以强制施行的,比如为了公众健康、经济和国防需要。所以就有法律许可、强制许可和国家许可之分。这里答的都是课堂上的知识,接下来我就举例说禽流感事件。说目前“鸡的病”(实在不知法语单词是什么,不过老师也能听明白)在全世界流传,而瑞士有家公司却有很好的药物,目前就有人强求公开制药方法以防治疾病。虽然公司不同意,但联合国高官说了,如果需要,则可能会强制执行。我个人也认为,人的生命应该在物质利益之上。当然,专利权的保护永远是个矛盾,一方面要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以刺激发明,另一方面对个别人的保护也抑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。

讲到这里,我已经很得意了,而老师也高兴得不得了。于是握手、道谢、结束、退场,接着开始下一个……

http://www.sinofrance.org/dire/index.php?showtopic=23422&st=0&phtml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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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根梦园之法律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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